長沙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企業自主選擇法律服務機構結果公示表 長聯交鑒公告〔2022〕第3號
根據長沙市國資委《關于規范長沙市國資委國企法律咨詢委員會和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的通知》及《長沙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市屬國有企業自主選擇法律服務機構結果公示操作規則》等有關文件規定,長沙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現接受長沙綜合交通樞紐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申請,現將法律服務機構自主選擇結果公示如下:
項目名稱 |
湖南海沃商業管理有限公司訴長沙綜合交通樞紐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案二審代理機構 |
選定的法律服務機構名稱 |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 |
服務價格 |
基礎收費15萬元,風險代理按照二審挽回損失金額的3%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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