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區綜合交通樞紐客運站換乘大樓一樓部分場地出租(租期五年) |
公司名稱:湖南龍驤交通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發布時間:2024-11-25 10: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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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
湘江新區綜合交通樞紐客運站換乘大樓一樓部分場地出租(租期五年) |
項目編號 |
G2024ZCZL0122 |
掛牌價格 |
84.86萬元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11-25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12-06 |
標的所在地 |
長沙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項目聯系人 |
0731-82710292 劉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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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公告 標的照片 標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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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租賃公告內容
表一 租賃標的簡況 |
租賃標的 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湘江新區綜合交通樞紐客運站換乘大樓一樓部分場地出租(租期五年) |
項目編號 |
G2024ZCZL0122 |
掛牌租金 |
84.86萬元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25日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4年12月6日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個工作日(最長至評估報告有效期止) |
表二 租賃方簡況 |
租 賃 方 基 本 情 況 |
租賃方名稱 |
湖南龍驤交通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住所(地址) |
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木蓮中路268號(營業執照住所) |
企業單位填寫 |
事業單位填寫 |
注冊號 |
914301001838511069 |
單位性質 |
/ |
所屬行業 |
公路運輸 |
預算形式 |
/ |
企業組織形式 |
有限責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
事業單位 法人證號 |
/ |
注冊資本(萬元) |
19011.8 |
主管部門 |
/ |
法定代表人 |
銀得良 |
主要負責人 |
/ |
租賃行為內部決策和批準情況 |
單位內部決策文件 |
湖南龍驤交通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簽呈 |
批準的監管機構 |
長沙市交通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批準文號 |
長沙市交通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簽呈 |
其他需披露的事項 |
標的地塊產權歸屬于龍驤集團,目前由長西公司負責運營管理,本次租賃標的在成交后將委托長西公司運營管理。 |
表三 租賃資產明細清單——房屋建筑物(構筑物) |
人民幣單位:萬元 |
項目編號 |
建筑物 (構筑物)名稱 |
地理位置 |
權證號 |
評估情況 |
掛牌面積(㎡) |
租期 (年) |
掛牌金額 (第一年) |
面積 (平方米) |
評估單價 (元/㎡.月) |
評估租金 (萬元/年) |
G2024ZCZL0122 |
湘江新區綜合交通樞紐客運站換乘大樓一樓 |
長沙市岳麓區楓林三路49號湘江新區綜合交通樞紐客運站 |
湘(2020)長沙市不動產權第0310341號 |
1088 |
53.85 |
70.31 |
1088 |
5 |
84.86 |
標的物概況 |
湘江新區綜合交通樞紐客運站換乘大樓一樓1088㎡場地,租期5年。 |
表四 承租條件及對承租方資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條 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或╳) |
1.意向承租方資格確認后在掛牌截止日2024年12月6日16:00之前(以到賬時間為準)應支付交易保證金21萬元到該項目指定賬戶(保證金指定賬戶競買人在“長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fwpt.csggzy.cn”中登錄“長沙國有資產電子交易系統http://gyzc.csggzy.cn/TPBidder”,點擊項目報名生成保證金子賬號。子賬號為競買人繳納競買保證金的唯一賬號。若未能成交則交易保證金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未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的,其報名無效)。若租賃承租成交,在《資產租賃合同》簽訂后,則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可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確定為最終承租方后,須在30個工作日內與租賃方簽訂資產租賃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付至長沙聯交所的資金結算賬戶。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絕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次日起30個工作日內與租賃方簽署《資產租賃合同》的,則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租賃方支付的違約金。 3.意向承租方(競買人)在競買標的時,應保證以不低于標的掛牌價報價(其他競買人已報價或有更高報價的,本項保證失效)。否則,競買人報名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租賃方支付的違約金。 4.意向承租方(競買人)提供虛假資料取得最終受讓資格的,租賃方有權不予退還競買人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及取消競買人的受讓資格。競買人報名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租賃方支付的違約金。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6.本次項目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服務費由摘牌方承擔,長沙聯交所交易服務費按相關規定由交易雙方各自繳納 7.租賃期限為5年。 8.商業培育期(免租期):3個月(含清場期、裝修期)。 9.租賃費用按季度支付,每一季度的租賃費用應在上一季度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簽訂之日繳納一季度租賃費用。承租方在合同簽訂之日需支付三個月租賃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至租賃方賬戶,如期滿后無違約情況則7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10.租金價格中,包含物業及空調能耗費,租金每三年上調5%。 11.水電費按月按實向租賃方水電管理部門繳納。 12.如承租方因故需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3個月書面告知租賃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終止協議后方可終止,租賃方有權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13.本次租賃標承租后,承租方不得涉及消防、環衛、市容、衛生防疫等高風險行業。 14.本次出租標的位于岳麓區楓林三路49號換乘大樓一樓1088㎡。土地性質為出讓/股份制企業房產(交通用地),面積為1088㎡;本次交易中涉及資產面積,全部以租賃方提供的資料為準,本次成交價格和交易服務費不以面積變化而調整。 15.交付方式:換乘大樓一樓三品檢查區域由長西公司負責將其搬遷后交付,其余均為現狀交付。 16.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本次出租的租賃物按現狀進行交付。意向承租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租賃物進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應自行對租賃物進行實地勘驗,對租賃物的競價方式、實際情況以及存在的瑕疵進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認可,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遞交了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租賃物狀況及相關約定,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次出租標的所公示的資料以及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自愿接受租賃物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交易價款和服務費不因面積變化而變化。如意向承租方在長沙聯合產權交易所報名后,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出租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和服務費。 17.租賃合同達成后,承租方需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做好場地安全、消防、衛生、環保、經營管理工作,承租方必須落實責任、規范操作,如發生各類事故或遭受相關處罰,一切安全、經濟、法律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 |
對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資 格 條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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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方 式 |
網絡競價(√)拍賣()招投標() |
項目聯系(指導)人 |
長沙聯交所 |
劉洋 |
電話 |
0731—82710292 |
產交服務中心 |
鄧淋元 |
0731—85514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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