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轉讓公告內容
表一 轉讓標的簡況 |
轉讓標的 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青海省德令哈市河西區八一路三工詩歌廣場土地及部分地上建筑物整體轉讓 |
項目編號 |
T2024ZQZR0002 |
掛牌價格 |
45048.4758萬元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年5月21日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4年10月28日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同意延期10個工作日 |
表二 轉讓方簡況 |
轉 讓 方 基 本 情 況 |
轉讓方名稱 |
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地址) |
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創業路128號中小企業創業園5樓501室 |
企業單位填寫 |
行政事業單位填寫 |
注冊號 |
916300007105860692 |
單位性質 |
/ |
所屬行業 |
其他未列明服務業 |
預算形式 |
/ |
企業組織形式 |
有限責任公司 |
事業單位 法人證號 |
/ |
注冊資本(萬元) |
775300 |
主管部門 |
/ |
法定代表人 |
李興財 |
主要負責人 |
/ |
產權轉讓行為內部決策和批準情況 |
單位內部決策文件 |
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
批準的監管機構 |
青海省政府國資委 |
批準文號 |
青國資產〔2017〕339號 |
其他需披露的事項 |
權證辦理存在的問題 一、主樓 1.主樓僅完成主體施工:供暖、消防等基礎配套設施及室內裝飾裝修均未完成,需繼續建設。 2.德令哈住建局未對建設全過程實施質量安全監督、未對照施工圖進行過審查。 3.該項目存在工程技術資料不齊全等問題,待項目建設完成后住建部門對將對原建設單位進行處罰。 4.該項目未進行消防施工。 5.該項目土地使用權已抵押,土地使用權證書現登記在三工置業名下,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二、1號樓2號樓 1.項目未辦理兩證一書,雖有文件支持可以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需繳納整個工程造價1%-2%的罰款,并對原施工單位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2.未辦理環保專項審批手續,需繳納罰款為建設總投資的1%-5%,此項罰款同樣為巴音河風情小鎮整體罰款,為原施工單位工程造價的1%-5%。 三、以上費用經與各政府部門溝通,需由原施工方承擔,即青海三工置業有限公司承擔,項目成交后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將積極與原建設單位溝通,配合權證辦理。 |
注:如為多個轉讓方聯合轉讓的,應分別填寫本表。 |
表三 轉讓標的明細清單 |
人民幣單位:萬元 |
項目編號 |
建筑物名稱 |
地址 |
權證號 |
用途 |
建筑面積 (平方米) |
評估價值 |
掛牌價格 |
備注 |
T2024ZQZR0002 |
在建工程 |
三工詩歌廣場主樓 |
無 |
商業 |
47,008.72 |
10,871.11 |
45,048.48 |
完工主體 |
三工詩歌廣場1號樓 |
無 |
商業 |
13,812.71 |
4,262.82 |
未做消防及竣工驗收 |
三工詩歌廣場2號樓 |
無 |
商業 |
11,729.85 |
3,620.01 |
未做消防及竣工驗收 |
土地使用權 |
德令哈市河西區八一路 |
德市國用(2014)第016號 |
商業 |
21,026.00 |
2,209.83 |
已抵押 |
總計 |
|
|
20,963.77 |
45,04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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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交易條件及受讓方資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條 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或╳) |
1.意向受讓方資格確認后在掛牌截止日2024年10月28日16:00之前(以到賬時間為準)應支付交易保證金13,600萬元到該項目指定賬戶。(保證金指定賬戶:長沙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賬號:810000072853000006;開戶行:長沙銀行金政支行;)。若產權轉讓成交,在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則交易保證金可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競價未成功的意向受讓方支付的保證金在競價結束后無息退還; 2.意向受讓方自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須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約定期限,將交易價款付至聯交所的資金結算賬戶。如受讓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絕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則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轉讓方支付的違約金。 3.意向受讓方(競買人)在競買標的時,應保證以不低于標的掛牌價報價(其他競買人已報價或有更高報價的,本項保證失效)。否則,競買人報名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轉讓方支付的違約金。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意向受讓方(競買人)提供虛假資料取得最終受讓資格的,轉讓方有權不予退還競買人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及取消競買人的受讓資格。競買人報名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轉讓方支付的違約金。 5.本次項目長沙聯交所的所有交易服務費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6.該標的物以實物現狀轉讓,意向受讓方應自行對標的物進行實地勘驗,對標的物現狀及存在的瑕疵進行充分了解,一旦報名成功則視同對標的物價值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認可,成交后,因標的物瑕疵產生的相關后果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7.本次交易中涉及產權面積,全部以轉讓方提供的面積為準,本次成交價格和交易服務費不以面積變化而調整。 8.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過程中所涉及的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 9.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本次轉讓的標的以現狀進行交接。意向受讓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應自行對轉讓標的資產進行實地勘驗,對轉讓標的資產的競價方式、實際情況以及存在的瑕疵進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認可,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遞交了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相關約定以及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交易價款和服務費不因面積變化而變化。如意向受讓方在長沙聯合產權交易所報名后,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成交后,受讓方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和服務費。 |
對 受 讓 方 的 要 求 和 資 格 條 件 |
1.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為企業法人的,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效存續且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
交 易 方 式 |
網絡競價 |
項目聯系(指導)人 |
聯交所聯系人 |
伍先生 |
電話 |
0731—82710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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